异世良人行 第一章 〖四个字表达我的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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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凛冽,雪花飘飘,这是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整个武昌城都被一片白色笼罩,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似明非明,使武昌凭空多了一丝神秘。 雪甫下起,街上的行人却并没有减少多少。一些百姓拢着袖子,缩着脖梗匆匆行走着;小贩们撑起油伞,仍在街头叫卖着。要过年了,能多挣几文,给老婆扯块料子添件新衣服、给孩子们买些灶糖、腊肉打打牙祭,就是这些市井小民平凡百姓最大的愿望和满足,他们都相信平安是福。 青年俊才们都一个个身着锦帽貂裘、骑着高头大马旁若无人地谈论着诗词歌赋,这个“子曰:‘有朋自远方来’”,那个“学而时习之”,仿佛不如此不足以显示他们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满腹经纶。千金小姐们也乘着马车结伴去赏雪赛诗。远远望去一副重脊高檐、古色古香的江南水墨画在眼前呈现。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和谐,差距却又是那么的巨大。 林宇轩此时站在街头,瑟瑟发抖,他身穿一套白色的运动装,不过经过云南丛林的洗礼已经显得破旧不堪,成为这幅画卷中唯一不和谐的因素。 大雪甫下时天气并不是很寒冷,反而变的比较暖和,林宇轩穿的虽然单薄但还可以忍受。他抬头望了望这条银白的仿佛星光铺成的大街,无奈地叹了口气,搓着手哆哆嗦嗦地向前走去,也不理会街上人对他投来怪异的目光。 林宇轩现在的造型非常怪异,一头齐额的短发,肩上扛着一把黑呦呦的微冲,身后背着一个绿色的军用包,兜里还揣着一把五五式手枪,手柄还露在外面,在这个世界怎么看都不正常,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在他自己那个世界也同样不正常。 林宇轩拍落身上的积雪,搓搓冻得有点发红的双手,呵了口热气后,狠狠地吐了口吐沫,心情才稍微好了一点。妈的,这个世界应该不会再有带着红袖章的老太太屁颠屁颠地跑来罚我一百块钱吧,他微微自嘲地想到。 两眼飘向尽是古代建筑的街道,林宇轩不由得暗暗叹息,开始还以为无意中跑入影视基地呢,后来仔细一琢磨,有点不对,这是古代,不是什么影视基地之类,也不是在做梦,自己确实穿越了。 街上的客栈茶馆倒是跟电视剧里的一样,仿佛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几乎都有一两个身上积了一层薄雪的店小二站在门口,想来应该是在招揽客人,不过现在没那功夫了,他们正在对林宇轩这个衣着古怪的人行注目礼。 林宇轩走过,背后顿时指指点点,叽叽喳喳。没办法啊,大家都有这毛病。人人都有八卦的潜质,国人都这样,即使是古代人也一样不能免俗。由此可见传统文化果然是历史源远流长。 “喂,快看,这个人好奇怪哦。跟我们武昌风流倜傥、玉树临风、潇洒不羁、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第一才子秦让瑾秦公子简直完全是两个极端啊!他一定是为了衬托秦公子的优秀而生的。”路边茶馆一小妞拽着她闺中密友的胳膊充满惊喜地说道,仿佛捡了无数奇珍异宝,接着又肯定一句:“嗯,一定是这样的。” 另一个小妞随声附和道:“是啊是啊。这个人太猥琐了,你看他怪模怪样的装扮,简直连乞丐都不如!” 林宇轩一听,差点背过去,日,小爷跟那鸟不拉屎的第一才子是两个极端?天知道那第一才子有几分水分,几分实料,还为衬托他的优秀而生?拜托,你也不怕他遭雷劈啊! 他能有我帅吗?就算是两个极端,也是我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嘛。什么猥琐,不就是头发乱一点、衣服脏一点嘛,小爷这叫个性,没见过穿乞丐装的?这是谁调教出来的,怎么这么没文化,不懂一点时尚,没有一点与时俱进的觉悟,不懂得开拓创新,跟紧时代的步伐。还连乞丐都不如,你找个来我和他比比,靠!哎,算了,小爷我不和你这小丫头一般见识。 “就是!跟秦公子完全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秦公子是武昌守备的公子,又是名扬两湖的才子,要家世有家世,要才华有才华。他连秦公子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唉,真不知道那家的小姐有福气嫁给秦公子,我啊,要是能嫁给他作妾,我连做梦都能笑醒呢。”第一个小妞双手捧在胸口继续发花痴,陶醉在自己构画的蓝图中。很明显这是武昌第一才子秦让瑾秦公子的两个粉丝。 见过发花痴的没见过这么发花痴的,林宇轩心道。据他所知妾的地位在古代是非常低下的,比一个婢女也高不了多少,难道书中记载有误?也是,亚圣孟子不是也说过嘛,尽信书不如无书。 林宇轩正准备看看这花痴究竟长得如何恐龙,竟甘愿于人作妾,不料回头看见一个店小二充分发挥八卦的潜质对一长相和他同样猥琐的中年大叔侃道:“这人是从哪里来的?跟妖怪似的也不怕冷,衣裳也那么的奇怪,这么小的人穿那么大的衣服,难道他不嫌不舒服吗?” 店小二嫌不过瘾,说得兴起,又抬手指着林宇轩的齐额短发道:“他的头发怎么还那么短?样子也那么奇怪?孝经有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哎,不孝啊!咦,你看,他肩上扛的那个黑糊糊的是什么东西?”店小二顿了顿,双手抱肩晃了晃,一脸自意,又道:“我自认接客无数,遍布全国各地,也算见多识广,却从来没见过。还有那个绿色的包袱也好奇怪,他不会真的是妖怪吧?那个黑糊糊的东西难道是他的兵器?”
林宇轩顿时有一种破口大骂的冲动。不孝?理理发跟孝不孝有什么关系?娘的,接客无数,鸡啊你,你哪只眼睛看见小爷不怕冷了,没看见我手都快冻僵了吗?再说谁又他妈告诉你妖怪就不怕冷了。呸、呸!这么说好像小爷是妖怪似的。我林宇轩好歹也一米八六的大个儿,如果这样还小,那你岂不就是侏儒。不过想象力倒还是蛮丰富的嘛,知道这是兵器。林宇轩狠狠地朝他们树了一个中指,可惜俏媚眼抛给瞎子,两人相谈正欢没有看见。 他们两人的话题自然是莫名其妙穿越的林宇轩。林宇轩也无暇搭理他们,再说也管不住啊,你能管住狗仔八卦吗?答案是显然不能。所以林宇轩不理他们,也没功夫搭理他们。 天气实在是太冷了,真是不让人过了,几乎可以用滴水成冰来形容,比自己那个世界冷多了。林宇轩现在不关心自己身在何地,不想知道身处这个世界是什么朝代。能有一个地方换上一身暖和的衣服,吃上一顿热乎乎的饭,再舒舒服服地洗上一个热水澡是他最大的愿望。 至于如何弄到达成这这个愿望所需的银两,林宇轩却没有一点头绪。去吃霸王餐?林宇轩好歹曾经也是一个总经理,他还拉不下那张脸。 向两只手呵了一口热气,把手揣进怀里取暖。忽然碰到一个皮夹子,林宇轩顿时大喜,想起以前看的《迷失在康熙末年》,主角不就是用人民币换银子的吗?他都行,我横看竖看怎么看也比他强,自然也可以。 这皮夹子里还有五六张红色的票子和一些零钱,而那张有几万存款的银行卡到了当铺估计还没那几张票子值钱,以前为了他们拼死拼活的干,现在却没有什么区别,不知道这算不算一个讽刺呢?林宇轩不由自主的想到。他深深吸了口气,凉意直透五脏六腑,打了个寒颤,精神顿觉一震。 林宇轩游目四顾希望运气好转,能立刻看到一个当铺的招牌达成愿望。 这时一个从身旁经过的书生打扮的人抱拳对同行之人道:“啊,王兄,你看这瑞雪弥漫天际,万物浑然一体,实是一大奇观啊,壮哉壮哉啊!”自诩风流人物的书生们见到下雪或下雨,自然要穷酸一番。林宇轩随之抬头望望天,靠,白蒙蒙的一片,还真没看出壮在那里,还奇观?切! “是啊,是啊,白雪皑皑,覆盖天地,令人震撼!”那王兄随声附和。 “小弟见如此美景,不由得有所触动,作诗一首,请王兄斧正。” “范兄才思敏捷,堪比武昌第一才子秦让瑾,这诗定然是佳句无疑,在下洗耳恭听。”这王兄挺上路,立刻接道。 “呵呵,那小弟就献丑了。”范兄沉吟一下道,“萦空如雾绕,凝看似花积。零泪无人道,相思空何益。” 王兄听都没听就开口赞道:“好诗,好诗。” “好冷,好冷。”林宇轩撇撇嘴巴道。 范兄瞪了林宇轩一眼,向王兄谦虚道:“献丑,献丑。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小弟也只是碰巧而已。”两人继续说些没营养的客套话。 雪花无声地飘洒,洒得是那么的无辜,林宇轩是那么的无奈,突然肚子咕咕叫了起来。他回首向作诗的二人狠狠瞪了两眼,靠,这诗上下不连,意有中断,转折突兀,也叫好湿?还在大街上显摆,就这水平恐怕连初中生也不如,由此可见那什么第一才子也高明不到哪去。 林宇轩又抚了抚咕咕作响的肚子,再瞪上两眼,妈的,你们都过上小康生活了,小爷还在温饱线上挣扎,作的什么狗屁诗啊,还真应了杜甫老先生的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次不和你一般见识,下次别让小爷看见你。 “扑通”一声,林宇轩牢骚还没发完就摔倒在地,低头一看,却是不小心踩着自己的裤角了。他也不甚在意,拍拍衣服正要起身,突然“啊”地一声惨叫,凄凉无比,使听者心酸,闻者落泪。 如果说林宇轩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还可以接受的话,那么现在他就面临一个不能接受的事实。他踩着自己的裤角了,自己非常非常合身的裤子被踩到了,也就是说他不光莫名奇妙的穿越了,还莫名其妙地变矮了。 林宇轩飞快地上下打量一下自己的衣服,摸了摸自己的脸和脖子,终于无助地趴在了地上。那代表沧桑的胡茬没有了,男人成熟的标志——喉结也消失了,终于知道为什么店小二说这么小的人穿这么大的衣服,也随之确定了一个事实,自己变小了,估计现在只有一米六五左右,自己现在看起来也就是十七八岁的状态,难道是穿越时空的后遗症?林宇轩有点怀疑。 苍天啊,这不是耍人玩吗?这么多的不寻常统统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林宇轩实在不知道是该感叹自己究竟是不幸还是大幸,难道真的是自己人品太差。 这时旁边一个卖年货的大娘感慨道:“可怜的娃啊!哭得这么伤心,一定是受了委屈。唉,俺的娃要是还在的话也该有他这么大了!呜呜!”卖年货的大娘用袖子擦了擦眼泪满是伤感。 林宇轩对此哭笑不得,算了,破罐子破摔吧,反正自己连时空都莫名奇妙地穿越了,不就是变小了吗,有什么接受不了的。大不了就当是复习复习那段少年时光。既来之,则安之,林宇轩生性乐观,甚至乐观得有点嚣张。对于他来说,在这个崭新的、茫然未知的世界里,他没有什么可在乎的,没有任何的牵挂,他不嚣张难道你嚣张? 想想就连只在小说里出现的穿越桥段都发生了,还有什么不会出现的。林宇轩坚强地坐起来,再次狠狠地向天树了树中指,四个字表达我的心情——我靠、我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