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醒半梦间纪事  引言 梦的开始或者终结

  有一种孤独,让人感觉想消失掉,完全不留下一点存在的印迹。

  面对着僵硬的墓碑,席地而坐,一个有着淡淡笑靥的女子就在我的眼前。十二年来,她一直这样微笑着面对我,因为它只是一张照片,是我母亲的照片——至少所有人都是这样跟我说的。然而在我的记忆中竟找不到一个清晰的影子,母亲似乎就只是嵌在石板中的一张光鲜永恒的照片,一个可以很随意地擦肩而过的任何一个人,回头瞻望时也记不起那一瞬间的面庞。然而她毕竟是母亲,仅仅是这两个字也已使我的心感到沉重,依恋。

  夜已经开始蔓延开来。墓园里安静得像自己都不存在,偶尔能听见秋虫的唧唧的悲吟还有我油丝般的喘息。淡薄的黑暗里,重重叠叠的碑影中就这么坐着,什么也不想,这便是幸福了。第一颗星星,第二颗,第三颗……然后等着星光满天的时候,另一个人把这片沉默打破。通常这个时候,叔叔会把我从沉寂中捞出来。拉着那只宽大的手站起来,跟着他回家,没有父母所在的家,却有一大家人,爱我的家人。

  生命似乎是断断续续的,因为其中有一些时间可以忽略,比如乘车。当光与影从眼前倏忽而过的时候,我就如琥珀里的甲虫一样,凝固在时间与空间里。城市的夜,喧嚣十足,这样的喧嚣足以埋葬掉一个人的所有心情,留下自我保护的孤傲,仿佛受伤的狼一样看着别人。然而每个人都以为自己很委屈,所以整座城市就成了狼群的徘徊的荒原,所以流血撕咬就成了最平常不过的事了。城市东郊的墓园便就成了这里的人最后解放自己的地方。

  庄园里灯火通明,一如往昔。

  车子驶进哥特式的尖顶和古老的树木交织成的阴影里,斑驳的光痕如流水在我膝盖上淌过。“哦,我的小宝贝!你终于回来了,又跑到哪里去了,”胖胖的保姆妈妈十二年来不变的腔调,“我都担心死了!”十二年来的这一天固定不变的词句,继而把我拥在怀里,突然发现,不知何时我的脑袋已经从她的胸口到了超过她的头顶的位置。我已经不再是整天趴在她肩上的小宝贝了。从她手里接过外套,把我身上的外套还给叔叔。进了门厅,古老却依旧晶莹璀璨的吊灯从高高的天花板上垂下来,将整个大厅照的明晃晃的——这帝国硕果仅存的几座古堡之一的主人,我的祖父,一脸和蔼安详的坐在长长的餐桌另一端,等待着我的归来。这一切便如仪式一般,十二年的传统,因我产生的传统。

  祖父是帝国的元老大将,一个固执的军人。身边许多人都这样说的——又是听别人说的,很多时候“别人”几乎是我意识的主宰,即使是对最亲近的人的了解也许要依赖那个模糊的“别人”——每天在同一个时间起床,穿同样颜色的衣服,吃几种固定不变的食物,做雷同的事情,又在同一个时间安寝,基本上,他可以成为家里的时间衡量。但他从来没有强求我做些什么,甚至对我有些放纵与迁就,从来不会因为任何事情怪罪我。记得唯一那次对我发火是在六岁那年的今天。

  糊涂的小孩,凭着模糊的印象不声不响地穿过冷清的城市,在寂寥的墓园里,靠着母亲睡着了。就是那么荒凉的墓园,除了风声扯破沉寂,却没有半点恐惧,只是终于因为耐不住又饿又冷便哭起来了,最后竟睡过去了。醒来时,叔叔就坐在我身边,而祖父在房间的另一头一言不发地抽着烟,一地的烟头。我醒了,他便踩灭了最后一个烟头,转身走了。爸爸很生气,叔叔低声对我说。不愉快像庭院里的露水一样在太阳出来后便消失了。家还是家,让人喜欢的家。而从此以后,每年的那一天,我便会在墓园里坐一整天,凝视着那张笑靥如花的照片。

  叔叔是一个温柔的人。当我这样对他说时,他竟然笑得喘不过气来。这就是他的温柔,我暗暗地想。庄园后面是密密麻麻的树林,小时候经常在树林里转的迷路,然后毫无方向得在里面乱闯,直到叔叔找到我,背着我回去。说经常也不过是十岁前的事情。想起来,为什么每次找到我的一定是叔叔呢,而从来不是那个胖胖的保姆妈妈呢?突然有一天发现叔叔有一根白头发,于是就再也没有让他背我,其实那是他也不过二十八九,而后来他竟将头发全染白了,也是大家都感到相当意外的事情。将来真的要白发人送黑发人喽,爷爷笑着说。真的,爷爷一根白头发都没有,一头铁褐色的头发怎么看都觉得很精神。叔叔听了后,怔了一下,便摸摸头发,跟着笑了起来。

  “回来了啊,赶紧过来吃饭吧,大家都在等你们呢。”爷爷是一个节俭甚至有些吝啬的人——我在偷听管家墨纪和厨子独眼老铁聊天时知道的,墨纪说是节俭,老铁很坚决的说那是吝啬——而今天的饭菜必然是异常的丰盛,长长的桌子上飘荡着的香味不会逊于怀特大帝宴请功臣们的酒席。

  这一天是我家的节日,因我而出现的节日,因我而诞生的传统。我来到这个世间的纪念和我母亲的祭日,缅怀过去,祈祷未来的日子。而今天比之往年更为特殊,今天我十八岁。“对于帝国的男子,这意味着从这一天开始需要负担起家庭的责任和社会的义务,从这天开始便不再是小孩,而要开始为自己的梦想奋斗。”保姆妈妈不止一次地这样告诉我。而我的路在哪里……许多对于普通人十分简单的问题,到了我的跟前便显得异样复杂,比如很小的时候我就陷入区别“保姆妈妈”与“母亲”的痛苦漩涡中。我一直在思索,我究竟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呢?如果说,男孩要以父亲为榜样,那我该以谁为范本,来临摹我的人生。

  “哈,正好赶上……墨纪,给我拿餐具来!”不看就知道,是那个过分乐天的华莱士王子,我的最大损友到了。“唉,父王如果肯为每一个王子设一个全国性的诞辰纪念日,所有的商家一定都会感谢他的,”他毫不客气地挨着我坐下,挨着他最喜爱吃的六翅凤凰鸡坐下了,并且摸走了我的一副刀叉开始大快朵颐,“独生子女就是受宠啊。”是的怀特大帝有十三个子女,作为一国的君主与儿女们共享天伦的时间自然是极为稀少,而排行第十三顺序继承人的他并没有受到朝臣的关注,常常我几乎有点怜悯他的不幸。幸好他自己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我们伟大的陛下也没有对他抱多少希望,任由他享受自己的惬意生活。哦对了,他是祖父的学生……这是让我感到十分无奈与气氛的事情。比如说,我很喜欢吃凤凰鸡左边的第三个翅膀,偏偏他也有同好。当两个叉子同时戳到那快肉的时候,他便笑眯眯地看着我:“虽然我是王子,但这是家族聚餐,我绝对不会以王子的身份来欺负你的……只是作为晚辈,你是不是该具备一点最起码的孝心呢。”这个时侯我恨不得将叉子插到他的舌头上去——食物造成的怨念是十分恐怖的。

  “珍贵的王子叔父大人,作为道德典范的长辈,我想您肯定不会介意与您这位可爱的小侄儿一起分享这份难得的美味吧。”听到这句话我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便是我亲爱的堂兄的仗义执言。作为一位年轻的伯爵,他镇守在帝国北部边境的格林省,面对着尚未完全开化的蛮族国度,随时有可能爆发战争。但是因为他的精明能干在过去的五年里,那里都平安无虞,这样的干练再加上风度翩翩,让朝中有千金的大臣们争着想招他做女婿,甚至连安南公爵都已经托人说媒,而据我所知,他家中只有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儿还未出阁。我这位可敬的堂兄一直以政务繁忙,边境吃紧为由不去理会那些踏破门槛的大老爷们。或许真的很忙,一年之中我也只有在今天这样的日子才能见到他。而他来必然也会有奇特的礼物送给我,所以我们兄弟之间的感情还是很不错的。

  “让我们举起杯中金色的美酒,忘记忧愁与烦恼,以满心的喜悦共享这难得的美妙时刻。”墨子明,我敬爱的堂兄大人随即举着高脚酒杯说道。

  “干杯……”我迫不及待品尝这觊觎多年的佳酿,一饮而尽,却觉得满口醇香化为酸辣,居然呛到了,开始不停地咳嗽,简直好像要把肺咳出来——真是不幸,第一次喝酒的痛苦经历使我以后对酒有了深深的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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